Saturday, April 21, 2012

飢餓遊戲



我只是一個喜歡看書的人,但我不是書評人,看書也很隨意。最近剛啃完飢餓遊戲三部曲,迫不及待想跟大家分享并推薦。這套書是蘇珊柯林斯(Suzanne Collins)所寫的三本一套的小說,第一本書名是“飢餓遊戲”,然後第二“星火燎原”,和最後的“自由幻夢”這三本。如果書是對我有吸引力的,我會在最快的速度下把書啃完,在有限的時間里,這三本書我用了大約五天時間看完。基本上當你開始看了,你就會不停地想翻頁繼續看下去。

這套書的第一本已經電影化了,我至今仍然還沒看它的電影版,根據已經看了的友人說,電影的感覺就像2000年的日本電影“逃殺”。對我來說,至少遊戲過程確實是很像。但飢餓遊戲更包含了親情、友情、愛情、科技、權利與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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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我還是看了電影版,我會建議大家看了小再去看電影,不然你會看到霧煞煞,阿不然就是對劇情瞭解不透側。而且電影竟然沒有小說般刺激才是我覺得遺憾的地方。看小說的時候眼睛根本就捨不得閉起來,電影卻沒辦法給我同樣的感覺,跟能是因為不想把年齡限制設太高的關係所以很多場面都被限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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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始於一個落後的煤礦開採區,是第十二區,也是最貧窮,也是人口最稀少的區域。當權者都住在都城,也就是所謂的有著極高的科技,殘害國民的同時也是國民唯一的依靠,它控制著第一到第十二個行政區域的糧食來源,所以即使第十一區為農業區、第四區為捕魚區、第十區為畜牧區、但區裡的任何人都不允許將糧食私藏,被發現的後果如果不是處以鞭刑就是當衆槍斃。所有種植出來的蔬果、捕撈的魚獲以及肉類與其製品都必須運輸到都城之後再少量分發去各個區域,但是都城人卻可以無限的浪費食物,在派對上有吃不完的美食,當人們吃飽后可以吃研發出來的嘔吐藥物將胃裡的東西吐出來后再繼續吃。這對其他行政區的人是極為不公的。

我必須說,故事內容還是通俗的,在暴政下被擠壓的國民百姓,唯一缺少的是超級英雄,只有一個無意間被塑造成反叛象徵的懵懂少女。這個少女只是一個自願代替妹妹成為飢餓遊戲貢品的姐姐罷了。都城鏟滅了第十三行政區座位殺雞儆猴的反叛下場,并擬定了飢餓遊戲貢品的規則,這個貢品必須是十二個行政區里抽籤選出來的一男一女參加飢餓遊戲而生還者只能有一個,並且要沒參賽的所有人強制性的觀看遊戲過程,看著自己的或是其他人的孩子一個一個被殺死,違規的人或被當權者認為有威脅的人會被割掉舌頭成為去聲人工作或被處死。而都城人卻似觀看娛樂節目般開心的討論著眼前的血腥畫面、參賽者的資助人則是為賭局下注。現在想想,看書的自己不也是看著這場青少年獵殺遊戲的都城人么?

在書裡,參與遊戲的人可以進行結盟,也就是在遊戲里互相幫助,或許我該說是互相利用?因為最終仍然只能有一個勝利者,無論剛開始是如何互相扶持的,到最後還是得將幫助自己的人殺掉。雖然參與遊戲的孩子看起來只是遊戲里的棋子,但攝影機無所不在的攝影著他們,讓他們成為所有人注目的焦點讓他們利用這點決定自己的命運,女主角在遊戲中結盟的同伴死了的時候,她為同伴的屍體進行哀悼、甚至在遊戲即將結束的時候威脅遊戲設計師。她也因此引起了有反叛心的國民們的共鳴,讓掌權者注意到她,而為她帶來了許多威脅。

在書裡可以發現媒體的重要,無論任何節目都是在歌頌著統治者的美好以及不停地播放被毀滅且被污染的最初反叛者第十三行政區。當權者爲了鞏固權力強迫所有人接受他們想傳達的訊息,長久以來的觀看恐懼了人民的心,也讓都城人將飢餓遊戲視為理所當然的遊娛樂節目。甚至在被迫害的一些行政區里也有人將參與飢餓遊戲得到勝利視為最高榮耀進而讓他們從小訓練孩子成為飢餓遊戲的專業貢品,以獲得勝利。因為勝利者會有獲得極大的財富,并一生都不需要再擔心衣食住行。除非你被發現有反叛之心、或出現不利於領導人的問題,這種情況下在有反叛意圖的人的周圍人會一個接一個的死掉,女主角所居住的第十二區就是因為這樣被產滅了。

在現實里的媒體不也有一些國家使用著類似的方法嗎?唯一不同的是,沒有血腥的飢餓遊戲,人民也沒有被強制觀看任何節目。看似讓孩子們能接受教育、傳授知識的學校,孩子所學無不是歌頌著國家和領導者的優秀之處,從小開始的洗腦程式深深的印在腦海裡。同樣的,如果一個孩子從小就接受訓練并被教導說參與飢餓遊戲是至高無上的榮耀,即使死了也無所謂的話,我相信這個孩子長大后真的會這麼認為。無論其他任何人告訴他這是多麼殘忍多麼不應該的他也不會做出任何反抗或許還會反駁。

他們不知道的是即使他們的國家有開放給遊客,但記者不能入境、遊客不允許帶任何報章入境等等,但無知的百姓仍覺得自己非常的幸福,有一位如神一般的領袖。有興趣可以在YouTube看這部由國家地理頻道的記者潛入所拍攝的影片“媽啊!...我在口口 Part 1 到 3”。這個地方真的是天堂嗎?我看到了類似飢餓遊戲里的施惠國出現在現實里。
2012-04-15 22:26

Wednesday, September 7, 2011

名為詩巫的托兒所




“孩子的事我不是很清楚啊! 你可以打家裡電話嗎?”

“沒來上課啊?這樣哦… 我會打電話問一下。”

 “他爸爸媽媽不在這裡啊! 他們在外地工作。 有什麽事情嗎?”

由於工作的關係,經常需要打電話給孩子的家長、監護人。 近來上面三句話是越來越常聽到了。 我每次聽到這樣的答案,一般上也只能夠搖頭。

很多父母都不願自己呆在家照顧孩子,絕大多數都把孩子寄宿在外,一直到晚上才接回家。 從早上到晚上每天都在上課和補習中度過的孩子俯拾皆是。 於是,托兒所一家接一家地開,而那些忙着事業的父母,也索性將孩子交託給他們的父母載送…… 於是,帶孫子上學的爺爺奶奶也越來越多。

父母與孩子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少,彼此交流越少,雙方的瞭解也越少。父母不瞭解孩子,孩子不親近父母;彼此沒話題聊。 基本上能做的也只是對孩子有求必應,盡量滿足他們物質上的需求,讓孩子開心。 其實,這些父母也不是不知道自己忽略了孩子,只是他們太習慣這種“托養方式”。

因此,很多父母都不怎麼瞭解自己孩子的“底細”。 比如,他們可以在寄宿家庭、學校、補習、托兒所時可以亂打人、亂丟東西。 但在父母面前卻是一副乖孩子模樣。

曾經去菜市場買菜的時候,看到一個婆婆牽著三個穿著幼兒園校服的孫子。 其中一個吵著要買糖果,婆婆不買就開始對婆婆拳打腳踢。 小孫子的拳打腳踢能重到哪裡呢?所以婆婆也任著他鬧。

由於那婆婆經常出入這菜市場,跟菜市場的小販或常來的顧客都挺熟悉了。 有人跟婆婆聊著聊著看不過去就說:“你這孩子再打下去我這就藤條拿了鞭你了!” 沒想到那小孫子不但聽懂了還回嘴了:“你打我我就叫我爸爸媽媽來打你!” 說完繼續踢婆婆。 周圍的大人們皆是一愣,大家都不知道要說什麽。(其實那時候很想說:“你爸爸媽媽來我就連你爸爸媽媽一起打!”)

現代父母崇尚所謂的“愛的教育”即不打不罵孩子,用零體罰的愛讓孩子成長。 就算把孩子託付給別人照顧也要尊崇愛的教育。 有些父母更是愛得過火! 在這些父母眼裡打是虐待、罵是恐嚇、自己跌倒要別人扶才可以起來、功課做不完都是老師的錯、書包太重要給傭人拿、上樓梯不可以拿東西……等等。

我就說… 這都是屁! 如果父母懂得用“真正”的零體罰教育孩子,現在就不會有這麼多的問題小孩了。 有些父母在家裡不打不罵又不准學校老師打罵,也不准寄宿家庭的長輩管教,回到自己家疼的時間都不夠了,所以“管教”不小心就越飛越遠,而小霸王一不小心就漫天飛舞了。

於是,當這些父母“教育”出來的孩子闖禍時,他們總是擺著一副難以置信的臉孔,嘴裡不斷重複“我孩子在家裡很乖的……” 這又能怪得了誰呢?

其實,大家都明白,現今社會的父母不只難為也很為難。 雙薪家庭的父母都要上班掙生活費,朝八晚五的上班時間讓家長沒其他選擇的把孩子放進托兒所、保姆或給退休的爺爺奶奶照顧。

但是,若父母白天已經沒有時間陪孩子了,至少晚上要陪著孩子做功課或聊聊天玩玩耍吧? 連晚上都要送去補習那也真是叫孩子太沉重了吧? 再說,與其把孩子送去補習,不如讓孩子學習做5%的仙杜麗拉,學習做一些基本的家務。 如果在外地上班的話,請把孩子帶著! 孩子本就應該跟父母住在一起,而不是送到詩巫托兒所,或者爺爺奶奶姨媽親家夫的家寄宿!

不要用錯的“愛的教育”方式去教育你的孩子,更不要把教育孩子的責任都往“托兒所”推!

首發網址:http://www.uca.org.my/cms/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202:2011-09-03-03-03-55&catid=80:2011-07-31-10-10-03&Itemid=97

Monday, September 5, 2011

失控的“婦女法則”


何謂婦女法則? 婦女法則就是哪裡有便宜物品就往哪裡鑚的法則。

當然,婦女法則只是個稱呼,也有夫男,但比例應該是1:10左右。 這法則不代表所有的婦女,它純粹是筆者無法想出合適詞彙形容此種行為而創造的。

從我懂得金錢數字的大小開始,就發現到多數婦女總是哪裡便宜就往哪裡鉆,如果差距是十、二十令吉就算了,可是我常聽到的卻是差十幾二十仙,一令吉、二令吉。 當然價錢差個三、五令吉的也不少,但也不多就是了。

偶爾在傳統市場會聽到一些婦女買東西的時候提問“為何你賣這麼貴? 在X超市便宜你兩毛哇!” 甚至也有指責小販胡亂抬高物價。 說實話,便宜的東西誰不愛呢? 我也喜歡買便宜的東西啊!但是,為了買便宜貨而用罵的、衝的、撞的、擠的去“搶貨”,那也太丟臉了吧?

最近詩巫 某百貨公司…… 不,我不確定那是不是購物中心還是霸級市場,狂打海報戰,瘋派宣傳單,“標榜”開市大減價。 總之這百貨公司一開張就猶如綠巨人浩克從天而降,充滿話題性,吸引大批民眾圍觀,也成為鵝城內熱議的話題。 當然,婦女絕對是第一個被影響的,因為有太多太多的便宜貨(意指貨物的價格非常低)“好掃”。

我相信,就算那個賣“便宜貨”的超市要九彎十八拐才會到,她們也會“不計成本”的找到出入口。 何況現在這間超市除了附近的路況不太好(改建),遠了些,地點還算挺容易找的。結果想當然爾,那一帶擠得水洩不通,整條路不分晝夜地塞滿了車和人。

我相信有 些人可能已經“聽過”了,我也是聽說的。 那就是有好幾個婦女(都是婦女)為了買便宜三令吉的“擦屁股的日常用品”而嗆罵保安並且闖入倉庫去搶貨! 哇!哇!哇!不得了!咱們的婦女同胞怎麼會這樣! 我一直都認為詩巫人除了講話比較大聲外…… 平時都很儒雅的…… 這下還真的是顛覆了我對詩巫人,尤其是婦女的刻板印象。

我真的不能理解,今天的份賣完了就是賣完了,如果老闆想再拿一些出來賣就會去倉庫里拿出來擺,多等一下不就好咯? 幾個婦女混起來跟保安嗆聲自己沖進去倉庫“搶”衛生紙是怎麼樣啊? 土匪啊! 爲了三令吉連面子都可以丟在地上踩了是吧?

想想看,為了買幾樣東西,省個二三十令吉而把自己塞進車龍里一兩個小時,然後再跟人擠,排長龍付款…… 浪費那麼多時間會值得麼? 再說,塞一塞車,搞不好燃油都超過那個價位了啦!

婦女法則它沒錯,但是失控的婦女法則…… 咳咳咳~ 若只是惹人笑話倒還好,不小心變成犯罪的話就不好笑了啊!

最后更新于:2011-08-22 15:19

原文網址(也是我寫的):http://www.uca.org.my/cms/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174%3A2011-08-20-02-32-04&catid=80%3A2011-07-31-10-10-03&Itemid=97

Tuesday, May 10, 2011

註冊



就結婚程序。

之前閱讀了某狐寫的註冊程序,以為就是那麼簡單~沒想到竟然是被寫到太簡單了!(因為某狐太七所以第七看不懂)也因為第七看不懂的關係,我跟阿娜達決定去會會註冊官瞭解一下程序。果然還是有些不一樣。

根據註冊官說的

1.選好註冊日期、和地點(櫃檯小姐會問)

2.註冊日期前幾天或前一個禮拜要前一個月也可以,總之先去登記局辦好文書跑腿工作再把填好的表格交給註冊官準備結婚證書先,然後才到選好的註冊日期去公會正式註冊。

3.去登記局需準備的物品
3.1.未婚男女各一個
3.2.護照相片各一張
3.3.身份證複印各一張
3.4.出生證複印各一張
3.5.身份證正本各一個
3.6.出生證正本各一張

4.去登記局,從入口彎進去找泊車位,然後到第一個建築物的第一道門(BILIK A)。門口有寫是負責處理出生證、死亡證與結婚證的地方。(另,處理身份證的地方就在隔壁的BILIK B)
4.1.到第一個櫃檯桌拿號碼(不確定的話可以問櫃檯小姐要拿哪一個的號碼)
4.2.等(沒錯,就是等!速度不快,甚至可以說是慢透了,建議帶本書去解悶)

5.輪到自己的時候,二人都坐下去,然後就會問什麽時候結婚,然後就問Agama宗教(一度以為是問種族,其實自己是超緊張的,緊張到連問了什麽都不知道)要回答跟身份證里寫的一樣的(目前是佛教徒,但是N年前製作身份證的時候我還是基督教徒)也是被問了之後才記得的~但是這個不是很大的問題~^^

6.問好上面幾個問題后,對方把表格給我們自己填,然後說了一句讓我倆都囧了的話『填好去拿號碼再拿回來給我』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再拿新的號碼再等一輪。好吧...等就等。

7.再度輪到我們的時候,她會檢查我們的表格,貼上照片,在幾個地方蓋印和簽名,好了之後她叫我們去法庭那邊要人簽名,『然後再拿回來給我,要拿號碼』。

8.我們從登記局直接走到對面的法庭去,因為不知道法庭有沒有地方泊車,也不知道回來這裡后會不會有地方泊車。反正也不會很遠,當做適度運動也不錯啊~^-^(只是太陽稍微大了點,但是走著走著也挺愉快就是)

9.到了法庭(我們是從後門進去的)根據某狐說的在正門進去左手邊第二櫃檯,所以我們先走到前門,再走進去,就看到櫃檯了,但是上面沒寫這個櫃檯有沒有包括做結婚證的。往外走,就看到黃大律師剛好經過,阿娜達就走過去問了。對方先說了聲恭喜后,很熱心的帶我們到櫃檯去。沒錯,就是那個僅有的櫃檯。^w^

10.排隊,簽好名,然後再走回去登記局,再到同一個地方,再拿號碼,再等,輪到自己后,對方看了看簽好的文件,然後再蓋章再簽名,之後把表格跟複印的身份證出生證全部拿回來給我們要我們拿去註冊官那邊。(不一定要當天拿去,但是假都請了,就同一天去弄吧)

11.拿到兩個證婚人的複印身份證(各一張),連同之前的表格等等一起交給註冊官做證書準備。註冊官會問什麽時候要註冊,就告知之前選好要註冊的日期,然後告知時間,和觀禮人有誰等等。觀禮地點會在指定公會的。

12.最後,指定日期前一天要聯絡註冊官(避免忘記),然後當天請假一陣子去公會。(應該就這樣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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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補充~ :)

在跟註冊官約好的時間和地點
必須有兩個證婚人,一個代表男方,一個代表女方(看座位的話好像是要這樣沒錯)
因為觀禮人不是很多,所以最後大家都圍在註冊官桌子坐著。本來應該只有一對新人和兩個證婚人坐的。
註冊官會很嚴肅的問幾個問題和說很多的道理。聽的當兒,心情還真的沉重起來了。或許不能說是沉重,而是另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端莊?威嚴?就有點像古代人被包青天問幾個問題說幾個道理的那種感覺吧。我很認真的聽了,所有問題都很認真的回答。他每問一個問題,我的心都會戲劇化的的顫抖(?)。手腳出汗還輕微的發抖啊...

可能是之前一直都沒察覺到這個簽名儀式是這麼的重要的。這個名一簽下去,我就是王太太了。我會有一個丈夫,會增加一個媽媽和一個爸爸、兩個姐姐和一個同年齡的弟弟。從原本的一家人變成兩家人。今天這個簽名將會是決定我一生的簽名。

給我親愛的阿娜答:

我願嫁你為妻
并承諾從今之後不論禍福、貴賤、疾病還是健康都愛你、敬你、護你,始终忠于你,至死不渝。

(上網翻一翻,那時候好像是這麼念的~)

Monday, May 9, 2011

改變

要改變!

投。。。啊,抱歉抱歉~這個跟投啥沒關係。只是太順口了。

人生大事:一是求學、二是工作、三是生活、四是享受

到我現在這個年齡,現在依然在求學,所求的不是文字;而是經驗。要取得一張拿不到的社會大學文憑真的是不容易啊~

工作虛歲有九。從2002年中五會考一結束就開始工作,從小小批發商的辦公室職員做到語文中心的辦公室職員再到門市兼打雜的助理再回到語文中心做辦公室職員。打工可以是快樂的,也可以是痛苦的。我安於現狀,維持現狀。期間放棄了一些【有可能會去做】的工作,但心底總是想著要如何改變現狀。很矛盾的心理,也可以說是BT心理。其實都是自己是在害怕。怕萬一做錯了選擇怎麼辦?難道必須厚著臉皮回到以前工作的地方苟且求全嗎?總是好的沒想就先想壞的,這不是BT是啥?

得好好想想自己到底要做怎麼樣的決定了。

Saturday, February 26, 2011

鹿乃子與瑪德蓮夫人

嗯。是一隻鹿和一位貴婦的故事.....(屁~~!)

好吧。是個小鬼和一隻貓的故事。




下面這張好像是原版的封面?


唔。昨晚才看完這本書,看完鼻子也塞了。很不錯的一本書。不需要很大的理解力(但是想像力還是要有啦~)簡單卻不平凡的故事。

六歲小女孩看到的世界,學到的東西。看著看著偶爾會心一笑。

一隻貓與狗的夫妻生活。不是那種轟轟烈烈的,是非常平靜的。感覺很不可思議,看著卻覺得理所當然。看到最後最讓我感動的就是他們。

平靜很好。


看書準則,基本上是為簡介而買的。這書的簡介很可愛~

簡介:-------------------------------------------

「爸爸,我為什麼叫鹿乃子?」
「因為鹿說這個名字好。」
「鹿?爸爸會說鹿話?」
「我不會說鹿話,但是我認識的那隻鹿會說人話喲!」

是因為受到自稱能跟鹿說話的父親影響嗎?六歲的鹿乃子也始終相信,家裡的一貓一狗其實都聽得懂人類的語言。她甚至認為,去年自己跑來她家的貓咪瑪德蓮夫人,和老狗玄三郎是一對夫妻。

對於鹿乃子這種不知是敏銳觀察還是異想天開的結論,瑪德蓮夫人實在不知該說什麼好,因為,鹿乃子全說對了!不只是自己和玄三郎會聽人話,常在空地上聚會的那些母貓們也都懂。倒是自己身為貓族,理應不解狗語,她和狗丈夫卻獨獨聽得懂彼此說的話,這簡直是前所未聞!

只能說,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吧!瑪德蓮夫人嘆口氣,低頭看看自己現在的模樣。要不是那天突然下起大雷雨,她也不會嚇得躲進鹿乃子家,因而邂逅了玄三郎,聽他談起那個「岔尾貓」的傳說。玄三郎說:

「很久以前,傳說貓活得太長,尾巴就會分岔成兩條,變成人類。」

怎麼可能?大概只有天真的鹿乃子才會相信這種事吧!聽完之後,瑪德蓮夫人就像平常一樣沉沉睡去了。沒想到一覺醒來,卻發現身後長長的尾巴出現了驚人的變化……

Wednesday, February 23, 2011

死魚也咬人

是的。死魚也會咬人。



不但死了還被炸熟了的魚~ T-T



我就醬被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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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正在挖魚肉準備調飯給寵物吃,誰知道挖著挖著忽然就感覺到刺痛,就醬被咬了兩個洞。

就見血啦~>.<~